今年的事,今年搞定了


今天是2010年最后一天了, 还好, 2010年惹的麻烦没有带到下一年.  现在总结一下吧, 供朋友们借鉴(以下时间皆以车祸时间为参考).

当天, 交警在医院找到我, 让我在事故认定书上签字, 我作为全责方. 当时我老妈还在医院里, 我没有多想就签了. 事后证明这是错误的, 相当严重的错误.

第二天, 我给对方打电话, 表示慰问. 对方说问题不大.

但一个月后, 对方打来电话, 说媳妇(当时在他车上)要做人工流产, 希望费用我来出. 我真是有点怀疑有没有听错. 对方说, 因为车祸, 她媳妇吃了一些药, 医院给开的, 但后来发现有孕了, 但考虑这些药可能影响妊娠, 于是忍痛去做人流. 我咨询了朋友/律师以及爱卡论坛的车友们, 他们大多数认为此人流并非车祸直接造成, 我不应该负责任.

之后两个月内, 对方偶尔打来电话, 依然要求我作为事故全责方要为事故一个月之后的人流负责.  我说出钱给她媳妇买些滋补品是可以的, 但这不是我事故直接造成的, 不是我的责任.

三个月后, 对方要求精神损失费, 两万元. 我说你起诉我吧.

六个月后对方总算起诉了, 精神损失也增加到了两万五千元. 我请了律师替我打理应诉的事情. 律师对这种案子经验丰富, 原告/被告/法院/保险公司各方的利益和意图都给我分析了个透, 我也就放心了. 有趣的是, 开庭当天, CCTV某栏目组竟然在事先没有通知的情况下来到法庭, 说我这个案子很有代表性, 这对我真是个沉重的打击.

对方将当初做人流的原因(吃药)改为全身CT. 庭审过程没什么意思, 我喝了一瓶农夫山泉, 津津有味的听律师做辩护. 对方证据不足, 当天休庭. 女法官和律师说话都很有调理, 很有逻辑. 我喜欢有逻辑的对话.

栏目组对着我问了好多问题, 说真的, 这好像是我头一次被TV采访提问, 不过问的都是我不感兴趣的事情, 没问Ubuntu, 也没问WordPress, 我索性让律师替我上镜了. 希望这对他的Career有所帮助吧.

七个月后, 判决书出来了. 如律师所料, 我败诉, 但基本没什么损失. 精神损失费仅判定3000元, 且由交强险承担. 我第一次对交强险有了好感. 对方放弃上诉, 我当然也不会自讨无趣.

八个月后, 给对方垫付赔偿金. 很奇怪事故当天对方的救护车车费保险公司不给赔付, 我出于好意表示我来承担. 对方有多次无故的转院就诊, 保险公司也是不给赔的, 因为对方没有医院开具的转院证明. 我出于好意表示我只能承担一部分, 对方同意.

九个月后, 表扬一下北京天之龙4S店的员工们, 他们为我打理了理赔方面的手续, 并把钱帮我拿了回来. 我说咱们一起吃饭去, 他们说不必了, 这是我们该做的事. 我太感动了, 现在能做好自己该做的事情的人真是不多.

十个月后, 我突然想起判决书上写着我欠法院一百一十元钱, 七日内缴付. 过期三个月了… 于是赶紧去法院把钱交了. 又见到了那位女法官, 看样子她已有身孕了, 我真的觉得她有点像我某个中学同学… 祝福她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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