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书完美的解答了若干关于开源(open source)的问题. 作为一名开源软件的死忠, 我只能遗憾没早些读完它. 书中的很多观点和论据我就不重复了, 只说说我曾经赞同的错误论点吧.
首先, 我曾经以为, 开源软件的存在是离不开闭源的商业软件的, 因为给开源软件做志愿者是没有收入的, 所以这些”志愿者”们其实是靠商业软件的销售来养活的. 这是错误的. 首先, 不是所有的软件开发人员都是以开发商业软件为工作的. 举个最简单的例子, 淘宝网这类电子商务企业雇佣了很大一批开发人员, 但是淘宝有卖什么”淘宝”牌的软件么? 貌似没有. 他们卖的是服务. 类似还有众多为大企业例如金融/电信工作的开发人员们.因此为软件供应商例如微软工作的开发人员只是一个小部分而已.
那么大企业为何乐于使用并回馈开源软件? 淘宝使用开源的 MySQL 数据库, 并将自己的一些改进回馈到开源社区. 那么这样做淘宝有损失么? 基本没有, 因为淘宝的优势绝对不是使用了一个开源的谁都可以使用的数据库软件. 而如果淘宝拒绝交出对 MySQL 的改进, 那么 MySQL 升级版本就没有这些改进, 那么淘宝每次升级(因为升级版本可能有其他人提交的改进)就不得不自己打补丁, 自己再测试了. 所以开源是互利的开发方式. 我从前以为某某公司为开源贡献就是因为有某种途径获利的阴谋论是不可靠的.
要为商业软件付费是因为要保护知识产权? 当然我是反对盗版的, 但保护知识产权绝对不是以 CD-KEY + 激活等等给用户添麻烦的理由. 而软件的生命在于用户群, 没人用的软件就是死掉的软件, 它的知识产权也就成了笑话. 这样的例子就是 UNIX. 曾经百花齐放的 UNIX 系统, 因为各家厂商为了”保护各自的知识产权”, 各自的改进没有相互共享, 后来导致 UNIX 的各种版本各有亮点但作为一个整体失去了竞争力. 其中最亮的一家就是 SCO UNIX, 作为一家技术公司到后来没有任何技术创新了, 靠一群律师告了左邻告右舍过日子. 可见知识产权并不一定就能保护软件企业的良性发展.
最后, “黑客”一词严重被黑(感谢媒体). 写病毒木马的不是黑客, 写开源软件的才是黑客. 🙂
4 responses to “读后: 大教堂与市集”
hacker,骇客
原文就是 hacker 啦
黑客一次已经被定义,转用Geek极客一词或许好点,而且geek就不只是hack代码的人了,hack任何东西都成。
背了 cracker 的黑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