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家中医院加一家法院不如一张早孕试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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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懂医学,而且医院大门朝哪边开我也同样不晓得,因此,对于此事我只是从常识和逻辑上思索一番。

既然四家中医院,都没有能力判断出一个女人怀孕,事情可能有4种解释:

  1. 如反中医斗士们所说,诊脉其实是不可信的;
  2. 如中医护院们所说,诊脉是可信的,判断女人怀孕算什么,更能诊出男胎女胎出来。但是此门绝活早已失传,古代的中医们的确能做出来,但是现在的中医就不行了。
  3. 如中医护院们所说,诊脉是可信的。但是人类的脉象经过这几千年的进化已经发生了变化,而中医没有及时跟进,所以……
  4. 这个女人的脉象与大众不同,所以误导了中医们。

即使还有更“丰满”的解释,也不能改变现实的残酷,法院判决受害者败诉了。『法官表示,满女士作为育龄期的女性,曾经也生育过孩子,应该具备检查是否怀孕的就医方式的常识。』估计这个常识就是,四家中医院加一家法院不如一张早孕试纸。